
一、國際貨運代理的業務范圍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》的規定,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范圍如下:
(一)攬貨、訂艙(含租船、包機、包艙)、托運、倉儲、包裝 國際貨運代理|貨代
(二)貨物的監裝、監卸、集裝箱的拆箱、分撥、中轉及相關的短途運輸服務
(三)報關、報檢、報驗、保險
(四)繕制簽發有關單證、交付運費、結算及交付雜費 國際貨運代理|貨代
(五)國際展品、私人物品及過境貨物運輸代理
(六)國際多式聯運、集運(含集裝箱拼箱)
(七)國際快遞(不含私人信函)
(八)咨詢及其他相關國際貨運代理業務
但是,這些并不是每個國際貨運代理企業都具有的經營范圍。由于各個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,商務主管部門批準的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經營范圍也有所不同。
具體如下:
1、代表發貨人辦理貨物在出口運輸中的具體事宜 國際貨運代理|貨代
安排運輸、裝箱、儲存保管、編制單證、一關兩檢、監裝貨物、結算費用、保險、代收提單、其他咨詢和服務
2、代表收貨人辦理貨物在進口運輸中的具體事宜
安排一關兩檢、提貨、付費、拆箱儲存、內陸運輸、空箱返還、其他咨詢和服務 國際貨運代理|貨代
3、代表出口地或進口地貨代安排貨物的分撥、托運等有關事宜
在出口地接收貨物、裝箱、簽發貨代提單、收取運費
在進口地從承運人處按單提貨、拆箱、倉儲、辦理貨物分撥、交付 國際貨運代理|貨代
4、以無船承運人或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身份組織運輸
簽發自己的運輸單據(提單),提供全方位服務
5、作為承運人的銷售代理
承運人的攬貨代理、訂艙口、簽發運輸單據、代收費用 國際貨運代理|貨代
6、為海關服務
貨物進出口EDI數據預錄入